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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出炉
发布时间:2019-01-17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1月10日下午,新区小妃电子商务商行经营者吴女士从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营业执照,意味着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化妆品获得了官方认证,今后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也有了安全保证。

  据介绍,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外,均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用再申请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仅需提供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不需要提交房产证明、租赁协议等住所证明材料。电子商务法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以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发放为契机,加大对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贯彻,从登记、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为电商经营者搞好服务,引导电商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促进新区电商业健康有序发展。

宁波杭州湾新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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