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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关于开展“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低效企业提升亩均效益,解决占用资源和产出不匹配的问题,营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引导慈企回归,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基本解决异地开票问题,逐步规范现金交易行为,保障完成2019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作目标,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底前)。

  1.走访企业掌握情况。各镇(街道、园区)分批走访、排摸辖区内占用资源和产出不匹配的工业企业,重点了解相关企业占用资源和产出不匹配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异地开票和现金交易等经营行为,将可能存在异地开票和现金交易的企业名单汇总后上报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园区)在走访企业时,也要深入了解企业按财务税务要求规范记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注意收集企业相关政策需求,同名单一起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确定初步名单。市亩均办根据上一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数据及评价结果,分行业排查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税收、用电产出等相关指标靠后的低效企业名单(综合评价A类企业暂不列入名单),市税务局、慈溪供电公司、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要求提供关联指标数据。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园区)和市亩均办上报名单,结合市级部门上报的指标数据后确定初步名单。(责任单位: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阶段(4月至11月)。

  1.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园区)根据第一阶段行动结果,分批督促名单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存在异地开票、现金交易等经营行为的企业,做好引导劝说工作,由企业自行采取措施纠正异地开票、现金交易等相关行为。各镇(街道、园区)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开展自查自纠的企业要注明原因。(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2.指导服务。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业力量组成若干服务组,对未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分批上门提供“一对一”专业服务,进一步进行思想动员,指导企业开展规范的方式、方法,帮助企业按财务、税务规范管理要求记账。各服务组将帮扶结果报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服务组)

  3.联合执法。对帮扶后仍不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税收违章行为的企业,由市税务局进行处置。市统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其他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分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职能部门)

  (三)总结回顾阶段(12月)。

  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走访、指导、帮扶、排查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相关原因、提出建议对策,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联查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市“引导慈企回归,提高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慈溪供电公司和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引导慈企回归、提升亩均效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做好“引导慈企回归,提升亩均效益”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属地镇(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在专项行动期间,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慈溪供电公司各抽调1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各指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安排随时参与集中办公;其他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

  (二)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引导慈企回归,提升亩均效益”有利于我市工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是促进企业做实、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引导慈企回归、提升亩均效益”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尤其是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走访、调研,做好企业的引导、解释说明工作,努力消除企业的顾虑,动员企业及早自查自纠。可结合“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活动和“政企同心,你我同行”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一起开展,做实、做细企业服务工作,简化企业反映问题流程,对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困难问题,要答复说明客观、真实、详细的原因,取得企业的信任,提升企业家的信心。

  (三)创新举措,加强引导。异地交易和现金开票往往具有隐蔽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大数据的运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的互通和匹配,加强企业自身数据的横向和纵向比对,切实把异地开票和现金交易企业筛选出来。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市级平台要发挥产业平台的带头引导作用,切实提高亩均效益。为提高慈企回归的积极性,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应的引导鼓励政策:市税务局要着重调研异地开票企业开票所在地的优惠政策,研究出台相应的对策措施。市经信局要切实做好“小升规”工作,加大“小升规”尤其是“月度进规”的奖励力度,增加企业进规的积极性,研究出台高成长企业的奖励政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土地要素的保障,进一步推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价格和使用年限。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金融办、慈溪供电公司等单位要根据省、宁波市“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总体要求,研究出台我市的切实可行的差别化用能、用电、用水、排污、信贷、财政奖励政策,优先保障优势企业的要素需求。

上一条:关于印发应对贸易摩擦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八条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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