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我市临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24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对和救助保障工作。
针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点,为降低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市医疗保障局在医保办事大厅开通“武汉专窗”绿色通道,快速处置从武汉就诊回到慈溪人员有关医疗费用报销、临时回慈申请事宜,并严格落实医保办事大厅口罩发放、场地消毒等防控措施。
我市临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对确诊患者,在按医保规定结算的基础上,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其中医保目录原有限用规定的,临时放宽限用规定;医保目录外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临时纳入医保目录。
此外,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的供应保障,必要时可线下采购,实行事后报备制度。
同时,在市医疗保障局的倡导下,我市正源、弘德、百姓、自家人、邵同泰堂等5家连锁药店经营公司及所属的市内231家零售药店承诺“保供稳价”,全力维护市场稳定,方便市民购药。